據《每日郵報》報導,這起師生不倫戀發生在2016年2月,當時女老師先以香菸、啤酒討好男學生,再用Instagram問對方「要不要做一些有趣的事情」,接著開車載著男學生前往當地一座泳池,男學生向法官表示,「一開始我只是撫摸她的腿,然後我們就接吻並發生了性關係」。
另外,男學生還提到有次他和女老師一同開車前往海灘,「起初只是坐在沙灘上撫摸彼此,但之後便在水中發生了關係」,當時,2人一時「性」起,甚至還特別跑到附近的瀑布做愛,「愛的蹤跡」遍布瀑布、車後座、海灘等地,令人覺得相當不可思議,這段不倫關係維持了將近2個月,直到2016年4月,整起事件曝光,女老師遭到校方停職處分。
而法官林漢(Gregory Lynham)調查後發現,男學生雖並無被強迫發生性行為,但女老師確實是利用男學生,來滿足自己的私慾,因此,法官林漢駁回了辯護律師提出的無限期拖延法律訴訟的申請,女老師也將在明年中在出庭受審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